陆丰要闻
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未戴头盔不放过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2-19 20:21:34 阅读:1,244次 字体:大 | 中 | 小
交通违法嫌疑人 郭某鸿:我因昨天(2月17日)无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开电动车经过南小区门口被交警抓到,无证驾驶,无戴安全头盔,是对自己对别人出行不负责任。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开电动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违法嫌疑人 鄞某生:我在2月17日上午,驾驶摩托车在人民桥头,因为无证驾驶和无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拦下,我现在已经认识到错误了。无证驾驶和无戴安全头盔一旦遇到交通事故是会造成生命危险的。希望广大市民以我为戒,遵守交通规则。
交通违法嫌疑人 陈某链:2月17日,我因为无证驾驶电动车以及无戴安全头盔,在南堤路被交警抓到,我现在认识到错误。无证驾驶以及无戴头盔是对自己和其他人交通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希望广大市民以我为戒。
交通文明安全不仅涉及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市公安交警部门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驾乘“摩电”时,要佩戴安全头盔,文明、有序、安全出行,共建共享文明陆丰。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
<<上一篇: 陆城“菜篮子”:春节元宵过后肉菜价略微下降
下一篇>>: 汕头市潮南区交流团到我市学习交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