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栏

我市继续严查驾乘“摩电”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2-09 17:34:21 阅读:1,226字体: | |

今年春节期间,没有发生大规模车辆堵塞,全市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同时记者发现个别“摩电”驾乘人员没有随车佩戴安全头盔,让“生命盔”成了摆设,交通安全仍然存在隐患。如何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巩固整治成果,记者走访了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情况。

春节期间,是交通安全重要保障期。为确保全市各地主要路道交通安全,陆丰公安交警全员上路,全天候执勤,启动铜锣湖交警执法站,设置春运临时检查卡点(服务点)6个,全市主要路段、路口交通疏导指挥岗点共60个,累计出动警力3600人次,出动警车550辆次,检查各类车辆1800辆次,开展路面疏导交通160次,全市发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1起,同比下降93.75%,无死亡人数、受伤1人,同比分别下降100%、95.65%,有效确保全市道路交通整体安全畅通。

针对我市部分“摩电”驾乘人员没有随车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或者有的虽然戴了安全头盔,但是根本没系下颌带,只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无法起到防护作用等问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采取非常措施进一步加强整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进雄:陆丰公安交警部门将全面掀起新一轮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高潮,多措并举,以打开路,严查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特别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酒驾醉驾、飙车等违法行为。一是压实各镇(场、区)属地责任,加强劝导工作。二是全面落实断售断修断油断修措施,推动加油站落实拒绝为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加油。三是严厉打击不戴安全头盔等摩电违法。持续加强集中整治、视频调查、上门传唤等执法力度,从严从重处罚摩电违法行为,对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头盔,同时又无证驾驶的一律拘留,并同步曝光。


分享到:

QR:我市继续严查驾乘“摩电”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扫一扫分享该新闻